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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暂行办法
 
一、招生类别

法律硕士(J.M)、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艺术硕士(MFA)、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8。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的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南京大学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一般是7 月10-23日),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学位办指定网站(http://zzlk.nuaa.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不能打印的,须记下网上报名编号),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7日至31日)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递交报考材料、交纳报名费、现场拍照、确认信息。不经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者须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在每一张资格审查表相应位置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本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栏盖章)。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原则上要本人携带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表原件、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南京大学现场报名,即不接受异地报名、不接受函审资料。但经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在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如报考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可以在苏州大学报名(详情请于7月中下旬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 //www.suda.edu.cn/department/gssu/,联系电话:0512-65112816;65112544),并在8月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原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寄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10093南京市汉口路22号,联系电话 025-83593251,83592729,83592951)。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

2、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时间:一般是10月下旬。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统一安排(按照报考的学位类别组织考试)。

3、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布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详见附件1— 8。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位于苏州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50号(联系电话:0512—62872177,62872199)。请考生务必在《报考资格审查表》中注明所选择的研究生院名称。报考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考生还需在《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研究方向”栏目中注明报考的“培养语种”(英语、德语或西班牙语);报考翻译硕士的考生还需在《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研究方向”栏目中注明报考的“培养方向”(笔译或口译)。

4、录取工作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5、有关课程设置、授课方式等事宜由有关培养单位解释;有关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等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解释。

6、我校7月27—31日受理上一年度报考其他招生单位、“GCT”成绩不低于220分、具有学士学位的工程硕士考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其中,上一年度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退学证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

7、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 研究生招生)。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2: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3: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4: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5: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6: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7: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8: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1: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单独组织,时间一般在初试成绩发布后1个月左右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5-83594175。

六、培养费标准

3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0名,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100名。

附件2: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2 年,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在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满1年,获得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名“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者。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外语专业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校招生限额的2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培养单位、培养语种、招生名额及培养费标准

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25-83594613)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形势和需要,按培养语种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英语30人,德语10人,西班牙语10人)。培养费标准待定。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知识与技能,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由培养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中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GCT”考试为全国联考,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联考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五、专业学位代码

570100。

附件3: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良好的英汉双语基础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培养单位、培养方向、招生名额及培养费标准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25-83595452。在英语语种设笔译、口译两个培养方向,各20名。培养费标准待定。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知识与技能,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中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GCT”考试为全国联考。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联考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五、专业学位代码

580100

附件4: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及招生名额

设戏剧、美术2个招生学科领域,每个领域25名,共50名。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包括口试),共计4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戏剧领域参考书目:《戏剧艺术十五讲》,董健、马俊山著,北京大学出版社等;美术领域参考书目:《中国美术史教程》,薄松年主编,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等。

四、专业学位代码

550100。

五、培养单位、联系电话及培养费标准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艺术系,025-83596486,4万元/人。

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025-83596634,83595710,3.2万元/人。

附件5: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2008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

四、专业学位代码

460101。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商学院MBA 教育中心,招生咨询025-83592599,83597001,教学咨询025-83593339,83592461。

六、培养费标准

6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100名,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50名。

附件6: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2007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530100。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商学院MPAcc 教育中心,025-83592700,83685442,83596538。

六、培养费标准

6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90名。

附件7:

南京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 教育中心,025-83597428,83594363。

六、培养费标准

3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0名,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100名。

附件8:

南京大学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具体事宜

学科领域名称、代码及招生计划

培养单位及电话

业务课参考书

计算机技术

430112

苏州60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83594674

《程序设计教程——用C++语言编程》,陈家骏、郑滔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操作系统教程》(第三版),孙钟秀、费翔林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软件工程

430113

南京100名

软件学院

58646563

《数据结构、算法与应用——C++描述》,汪诗林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Windows操作系统原理》,尤晋元等,机械工业出版社。

电子与通信工程

430109

南京80名

电子系

83592670

?

?

《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上册、下册),康华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信号与系统(上、下)》,郑君里,高等教育出版社。任选一门。

物理系

83594762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李元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集成电路工程

430110

南京50名

物理系

83594762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李元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化学工程

430117

南京50名

化学化工学院

83686232

《普通化学原理》,华彤文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化工原理》,姚玉英编,天津大学出版社;《大学化学》(上),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任选一门。

地质工程

430118

南京50名

地质系

83592734

83685746

《工程地质学基础》,罗国煜、李生林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土力学》,钱家欢主编,河海大学出版社,1998。

环境工程

430130

南京50名

环境学院

83592841

83592913

《环境工程学》,蒋展鹏,高等教育出版社。

项目管理

430140

南京50名;苏州80名

工程管理学院

83597501

《项目管理导论》,邱菀华,机械工业出版社。

物流工程

430141

南京50名;

苏州80名

工程管理学院

83597501

《物流系统规划原理与方法》,谢如鹤、罗荣武、张得志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工业工程

430137

南京50名;

苏州80名

工程管理学院

83597501

《基础工业工程》,易树平、郭伏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14

南京40名

建筑研究所

83593020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张文忠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住宅建筑设计原理》,朱昌廉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制药工程

430136

南京50名

生命科学院

83592506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组织编写,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药物化学》(第5版),郑虎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年; 《药理学》(第6版),杨宝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年;《药剂学》(第4版),毕殿洲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年。任选一门。

注:

1、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 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10月28日上午进 行。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满分400 分,每部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 织,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第二阶段,符合我校“GCT”分数要求者,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持本 人的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3、我校的综合测试包括专业基础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上表中的“业务课参考书”供参考),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在2007年12月中旬。

4、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将不超过我校录取工程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地质工程领域不超过20%)。

5、招生计划中的“南京”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苏州”指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苏州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50号)。请考生务必在《报考资格审查表》中注明所选择的研究生院名称。

6、我校7月27—31日受理2006年“GCT”成绩不低于220分的工程硕士考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其中,2006年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退学证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否则,不得录取。

7、培养费标准:软件工程4万元/人,其他领域不超过3.6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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