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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流程
 
一:资格审查

1、 申请人提交一份由本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密封加印);

2、 申请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南京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注册审批表和教授推荐书(两份),并交申请费100元;专家评审费300;

3、申请人将注册审批表、教授推荐书(密封加印)连同以下材料送有关院系审查;

1)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3) 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三份

4) 近五年来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需符合我校授予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量化指标)。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5) 获省部级以上二等奖证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三份

6)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验证)

4、研究生院将申请人的材料分别给三位专家审查;

5、研究生院院长审批。

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1、 专业理论

自资格审查通过,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 学位论文

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由所在院系按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

3、领取答辩材料及交费。

1) 《南京大学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 专家推荐信二份(附表一)

3) 论文评阅意见表三—五份(附表二)

4) 论文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十份左右(附表三)

5) 论文同行专家评议综合意见一份(附表四)

6) 论文答辩表决票七张

7) 在职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一份

8) 南京大学和北京图书馆论文封面各一份

9) 授予同等学力博士人员登记表一份

10) 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11)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送审表

12) 论文答辩费4600.00元

三、学位授予

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三份(导师签字)及软盘一份;

2、学位论文详细摘要中英文各三份(3000字左右);

3、授予同等学力博士人员登记表一份;

4、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5、其他所交材料和在校毕业的博士生相同;

6、所有博士生课程单科试卷及成绩(试卷由任课教师签名)。

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后,发放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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