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我院对原《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抽检评议和评选的具体标准与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
2. 江苏省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标准及评价细则
3. 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标准及评价细则
4.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5. 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6. 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7. 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体制机制作用,保证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分工原则,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受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委托,制定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标准和评价细则,并负责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为合格性评估,是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检评议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以学位论文质量为核心,通过抽检评议,全面促进导师队伍建设、学科条件保障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共同提升。
第四条 论文抽取办法
(一)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学位论文抽取的原则、方法、程序及时间节点。
(二)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覆盖所有学位授予单位、全部学科专业。抽检范围为江苏省内学位授予单位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为5%左右。境外留学生和经学位授予单位审定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列入抽检范围。
(三)硕士学位授予信息由各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时段报送,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根据江苏省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库进行复核。
(四)对上年度“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涉单位、学科专业及相关导师加大抽检力度。对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加大抽检力度。
(五)送检论文通过电子摇号程序随机抽取产生。摇号结果及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电子摇号结果,通过“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平台报送相关论文。抽检论文应为学位授予时的存档原文。
第五条 论文评议办法
(一)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制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评议标准和评价细则。
(二)论文抽检实行同行评议、异校送审的规则。根据抽检论文所属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在省内外匹配委托评议单位和评议专家。
(三〉学位论文依据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标准进行评议。专家对照论文评议标准及评价细则,对相关论文进行评审并提出评议意见。
(四)建立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专家库,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高的学术素养,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一般应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具有违反学术诚信或师德师风等不良记录的专家,及时从专家库中剔除。
(五)每篇抽检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六)组建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专家委员会,对年度抽检结果进行审议。抽检结果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后报送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将审定后的结果向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反馈,同时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条 结果使用办法
(一)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分别发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报告书》,研制形成年度抽检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提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报告书》和专家评议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将相关处理情况和整改报告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三)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作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参考依据。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省级抽评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之一。
(四)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对其进行约谈和问责。
第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保证评议材料的真实可信,不得对抽检论文进行修改篡改,否则将被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八条 各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和廉洁规定,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对在评估活动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评议标准(试行)》(苏教评〔20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2:
江苏省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标准及评价细则
评议标准及指标 | 观察点 | “合格”等级 评价细则参考 | “不合格”等级 评价细则参考 | |
一、论文选题 | 1.选题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经济、文化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 | 学术价值 | 论文选题能够构成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 ;对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和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论文选题不足以构成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对本专业、本学科或相关专业、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无借鉴意义。 |
实践意义 | 论文选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理解或解决现实 问题具有启发 意义。 | 对理解或解决现实问题没有启发意义。 | ||
2.选题立足学科前沿,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 学科前沿 | 论文选题学科导向明确,能够提供或体现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或发展信息。 | 论文选题与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没有关系;选题属于低水平重复性研究;选题缺少可行基础。 | |
培养目标 | 论文选题符合学科培养目标要求。 | 论文选题不符合学科培养目标要求。 | ||
创新性 | 论文选题一定程度上包容或蕴含了新观点;或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理解或完善前人的观点或理论;或包容或蕴含了解决问题的新视角、新途径的潜能。 | 论文选题简单重复前人的研究。 | ||
二、研究水平 | 3.文献资料相对全面、新颖,分析相对客观、准确,基本掌握论文选题领域国内外主要文献及有关科研进展情况。 | 文献定性分析 | 掌握与论文选题相关领域的科研进展情况;合理分类已有相关文献;合理评述已有学术观点。 | 未能掌握与论文选题相关的研究领域进展;未能或错误地介绍已有相关文献;无根据地错误评价他人的学术观点或相关理论。 |
文献定量分析 | 参考文献数量、文献质量、文献类型相对合理;引用文献涵盖学科前沿信息。 | 参考文献质量差;参考文献类型单一。 | ||
4.科学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进行相对系统的研究,体现出应有的学术研究基础和能力。 | 学术研究基础 | 构建了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素或思路框架;研究过程的论述、推理及证明清楚;系统掌握了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具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奠定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基础。 | 未能构建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素或思路框架;研究过程的论述、推理及证明混乱;未能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未能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没有形成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基础。 | |
学术研究能力 | 具有本学科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形成了完成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研究任务的能力。 | 没有形成本学科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没有形成完成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研究任务的能力。 | ||
5.在研究设计与方法、学科理论与规律、技术与路径等方面有所拓展。 | 思路与方法 | 合理构建了研究思路;合理运用了研究方法;或部分地完善了前人采用的研究思路或研究方法;或一定程度上提出了新的研究思路或新的研究方法。 | 缺少合理的研究思路;缺少合理的研究方法;或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错误。 | |
学科理论与规律 | 掌握或运用本学科领域的理论或规律;或修正或补充了已有的相关理论。 | 未能掌握或未能合理运用本学科领域的理论或规律开展论文研究。 | ||
技术与路径 | 合理使用了相关学科的研究技术与研究路径;一定程度上使用了新的研究技术;一定程度上使用了新的研究路径。 | 使用相关学科的研究技术不合理;研究路径不合理。 | ||
6.论文中的观点、方法、思路、技术、结果等对学科发展具有学术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启发价值。 | 学术价值 | 论文能在一定程度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或借鉴。 | 对后续研究没有参考价值或借鉴意义。 | |
应用价值 | 在本学科领域或在相关学科领域,论文具有一定启发价值;或在相关实践领域,或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或具有一定的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潜能。 | 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或在相关实践领域,或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没有启发价值。 | ||
三、文本写作 | 7.文本完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引言简明,论证充分,结论严谨,无科学性错误。 | 内容与结论 | 文本主体内容层次清楚;主要研究问题和主要观点明确;研究结论无科学性错误。 | 文本主体内容存在显著缺陷;论文的主要研究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研究结果存在显著缺陷;论点、论据和论证过程存在显著缺陷;研究结论存在显著缺陷。 |
8.逻辑结构严密,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数据、图表、参考文献、引用标注规范。 | 文本表达 | 文本主体内容层次清楚;主要研究问题和主要观点明确;研究结论无科学性错误。 | 论文逻辑结构存在显著缺陷;语言表达存在显著缺陷;数据、图表、参考文献、引用标注等存在明显缺陷。 | |
四、学术规范 | 9.遵守学术行为规范,认真扎实开展论文研究,研究态度端正,研究行为规范。 | 研究态度 | 论文研究过程严谨、认真;论文研究过程时间和精力投入合理。 | 论文研究过程时间、精力投入显著不足。 |
研究行为 | 研究过程中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承认和尊重他人科研成果;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 存在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的现象;存在伪造篡改研究过程、数据、图表和结论等弄虚作假现象。 | ||
10.遵守科研伦理规范,符合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利益,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 研究责任 | 尊重和关注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尊重和关注社会公共利益。 | 损害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学术研究风气。 | |
研究理想 | 体现出追求真理的意识:体现出硕士研究生应有的一定的传承、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使命担当意识。 | 论文研究过程没有基本的追求真理的意识;或缺少硕士研究生应有的传承、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使命担当意识。 |
附件3:
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捡评议标准及评价细则
评议标准及指标 | 观察点 | “合格”等级 评价细则参考 | “不合格”等级 评价细则参考 | |
一、论文选题 | 1.选题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实践价值。 | 结合程度 | 选题来源于专业实践,或与专业实践有关,是专业实践中的问题。 | 论文选题体现作者的独立思考,有一定新意。 |
实践价值 | 预期研究成果对该领域的实践或社会经济发展有指导和帮助作用,有助于推动解决该领域相关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推广、借鉴价值。 | 预期研究成果对该领域的实践或社会经济发展没有指导和帮助作用,无助于解决该领域相关实践问题,无推广、借鉴价值。 | ||
2.选题有一定的专业深度、符合专业领域培养目标,具有创新性。 | 专业深度 | 解决问题所需的专业知识大部分来源于相关专业类别领域必备的专业知识,选题有一定专业深度。 | 解决问题的专业知识与相关专业类别领域必备的专业知识基本无关,选题没有专业深度。 | |
培养目标 | 论文选题符合专业领域培养目标要求。 | 论文选题不符合专业领域培养目标要求。 | ||
创新性 | 论文选题体现作者的独立思考,有一定新意。 | 论文选题为低水平重复性研究,无新意。 | ||
二、研究水平 | 3.文献资料全面、新颖,对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或项目的背景分析客观、准确。 | 文献定性分析 | 文献总结和分析客观、公正、准确。 | 背离和歪曲分析资料观点或刻意规避原文主要观点,背景资料总结和分析缺乏客观性和准确性。 |
文献定量分析 | 参考文献数量、质量、类型相对合理;引用文献时间跨度合理,能反映相关专业类别领域研究的新进展。 | 参考文献数量较少,质量较差,类型单一;引用文献时间跨度不合理,未能反映相关专业类剥领域研究的新进展。 | ||
4.科学运用基础理论、专业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体现出应有的专业研究基础能力。 | 应用基础研究 | 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选用分析研论和技术手段较为适当。 | 未掌握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选用分析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存在错误。 | |
应用能力研究 | 未掌握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选用分析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存在错误。 | 选用研究方法不合理,制定技术路线不可行,不能够解决专业实践问题。 | ||
5.研究成果在路径设计、方法建立、成果转化和实践改进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 路径方案 | 研究思路较为清晰,路径设计较为合理;实验或实践方案较为科学;工作流程较为完整;分析过程具有一定逻辑性。 | 研究思路混乱,路径设计不合理;实验或实践方案不科学;工作流程不完整;分析过程混乱。 | |
成果转化 | 成果能为提高人的素质或管理的质量或社会事业服务水平提供有益帮助;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类成果具有潜在转化为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可能。 | 成果对人的素质或管理的质量或社会事业服务水平没有任何有益帮助;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类的成果不具有潜在转化为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可能。 | ||
实践改进 | 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替代性,对实践改进有帮助。 | 研究成果不具有先进性、替代性,对实践改进无帮助。 | ||
6.研究成果具有应用性,能产生实践应用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 | 实践应用价值 | 提出一些比较新的观点、策略、方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实中的实践难题;研究成果能够应用于社会实践,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 未提出新的观点、策略、方案,未能解决现实中的实践难题;研究成果不能应用于社会实践,没有应用价值。 | |
社会经济效益 | 研究成果能够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者从长远来看有产生潜在社会经济效益的可能。 | 研究成果不能产生现实的或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 | ||
三、文本写作 | 7.论文形式适切,应用型成果的文本体例符合行业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 | 形式与体例 | 论文形式较为符合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学位论文形式和标准。 文本体例基本符合行业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文本基本完整,核心模块具备。 | 论文形式不符合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学位论文形式和标准。 文本体例不符合行业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文本不完整,核心模块缺失。 |
密,表达准确,图表附件及文献引用规范。 | 文本表达 | 论文语言风格与文体比较协调,概念语言比较准确,材料语言比较丰富,论证语言比较严谨,条理有序,文字通顺。 数据、图表、参考文献、引用标注等基本符合专业或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 论文语言风格与文体不协调,不能正确使用专业术语表述研究过程和成果。 数据、图表、参考文献、引用标注错误疏漏多,不符合专业或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 |
四、学术规范 | 9.遵守学术行为规范,认真扎实开展论文研究,研究态度端正,研究行为规范。 | 研究态度 | 论文研究过程严谨、认真;论文研究过程时间和精力投入合理。 | 论文研究过程时间、精力投入显著不足。 |
研究行为 | 研究过程中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承认和尊重他人科研成果;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 存在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的现象;存在伪造篡改研究过程、数据、图表和结论等弄虚作假现象。 | ||
10.遵守科研伦理规范,符合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利益,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人类幸福。 | 研究责任 | 尊重和关注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尊重和关注社会公共利益。 | 损害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学术研究风气。 | |
研究理想 | 体现出追求真理的意识:体现出硕士研究生应有的一定的传承、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使命担当意识。 | 论文研究过程没有基本的追求真理的意识;或缺少硕士研究生应有的传承、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使命担当意识。 |
注:1. 凡“学术规范”两个二级指标、中任一观察点违反者,相应的单项二级指标评议等级即为“不合格”。
2. 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三个一级指标共包含8个二级指标,其中任2个及以上二级指标为“不合格”的,则单篇论文总体评议等级为“不合格”;“学术规范”一级指标中共包含2个二级指标,其中任1个二级指标为“不合格”的,则单篇论文总体评议等级为“不合格”。
附件4: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加强江苏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评选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受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制定评选实施办法及相关评选标准,负责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组织实施工作。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负责参评论文复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坚持标准、科学公正、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工作不向论文推荐单位和参评论文作者收取费用。
第二部分 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定总数为400篇,其中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50篇、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50篇。
第五条 参评对象为上一学年度在江苏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经培养单位按标准、程序、规范审定公布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在苏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按照申报规定遴选并推荐的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应未参与过各自系统的优秀论文评选且经培养单位认定不涉密。
第六条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根据学年度全省博士硕士学位点数量和培养规模确定学位授予单位论文初评推荐办法,依据论文推荐数、论文所涉学科(类别)和省定入选名额的1:1.2比例测定各教指委论文复评上报限额。
第七条 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行分类评选,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的不同要求,按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3个一级指标和8个二级指标,分类制订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和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三类评审标准。
第八条 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程序为:
1. 初评推荐。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年度评选工作通知要求,根据论文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办法进行单位内初选并完成推荐。
2. 论文复评。各教指委按照省定复评工作规程,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对参评论文进行复评,在复评上报限额内报送论文复评结果。
3. 合规审核。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各学位授予单位初评推荐、各教指委复评实施情况进行合规审核,合规审核情况供综合专家组和专家委员会评审评议参考。
4. 综合评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各教指委复评合规情况和论文复评结果进行审核,投票产生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建议名单。
5. 专家委员会审定。专家委员会审议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审定综合专家组评议结果,确定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6. 公示公布。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报请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审定并发文公布。
第九条 参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评选过程中存在严重影响评选公正行为的,将对所涉论文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部分 纪律与仲裁
第十条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与各教指委、复评专家共签《规范评估责任书》,共同遵守不弄虚作假、不接受私访、不接受馈赠、不泄露尚未公布的评估信息、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五不”纪律要求。
第十一条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将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方案呈报厅机关纪委和驻厅纪检组。在论文综合评议、专委会审核等环节邀请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或厅机关纪委派员现场监察指导。
第十二条 各教指委强化复评主体责任,复评论文编组科学、合理,专家连选把好资质关、符合回避制,坚持同行评审、双盲评审、独立评审,排除任何内外因素干扰,确保论文复评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 各学位授予单位初评推荐工作按照评估“五不”纪律要求执行,初选推荐工作方案呈报本单位纪检部门,主动邀请纪检部门加强工作环节监督。
第十四条 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行分级分层仲裁机制。对初评推荐有异议的,由各培养单位负责解释;对论文复评有异议的,由各教指委负责解释;对合规审核、综合评议有异议的,由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负责解释;对公布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由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其 他
第十五条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对获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颁发获奖证书。对已批准的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学术失范问题,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销并公布。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5:
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指标 | 评审标准 |
1.论文选题适切 (20分) | (1)选题能体现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文化促进和科技进步的理论推动、学术支持与方法突破。(10分) |
(2)选题能立足学科前沿,围绕国家改革发展重大需求,聚焦理论方法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10分) | |
2.研究水平优异 (60分) | (1)论文能体现作者在本研究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系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20分) |
(2)论文能反映出作者在研究设计与方法、学科理论与规律、关键技术与路径等某方面的独创性成果。(20分) | |
(3)论文中的新观点、新方法、新技术等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应。(10分) | |
(4)攻读学位期间及论文参评申报前取得与选题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利发明或新技术转让等成果。(10分) | |
3.文本写作规范 (20分) | (1)文本体例完整,重点突出,数据图表翔实,参考文献、引用标注符合学术规范。(5分) |
(2)逻辑结构严密,层次清晰,引言简明,论证充分,结论严谨,语言表达准确规范,无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等问题。(15分) |
附件6:
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指标 | 评审标准 |
1.论文选题适切 (20分) | (1)选题能体现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文化促进和科技进步的研究意义与学术价值。(10分) |
(2)选题能体现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文化促进和科技进步的研究意义与学术价值。(10分) | |
2.研究水平优异 (60分) | (1)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选题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研究和论证。(20分) |
(2)论文成果在某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体现出作者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和潜力。(20分) | |
(3)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10分) | |
(4)攻读学位期间及论文参评申报前曾在主流专业期刊发表与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与选题相关的研究成果。(10分) | |
3.文本写作规范 (20分) | (1)文本体例完整,重点突出,数据图表翔实,参考文献、引用标注符合学术规范。(5分) |
(2)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引言简明,论证充分,结论严谨,语言表达准确规范,无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等问题。(15分) |
附件7:
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指标 | 评审标准 |
1.论文选题适切 (20分) | (1)选题能立足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应用与研究价值。(10分) |
(2)选题能立足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应用与研究价值。(10分) | |
2.研究水平优异 (60分) | (1)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选题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研究和论证。(20分) |
(2)选题能立足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应用与研究价值。(10分) | |
(3)研究成果在路径设计、方法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等某方面有所突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20分) | |
(4)研究成果已经显现或可能产生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10分) | |
3.文本写作规范 (20分) | (1)文体与选题适切,可以是应用研究类、设计研发类、工程设计类、技术分析类、标准规范类、调研报告类、项目管理类、战略报告类等成果,文本体例符合行业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5分) |
(2)语言风格与文体协调,逻辑严密,表达准确,数据真实,图表附件规范,无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问题。(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