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字发〔2020〕67号
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我校博士生生源质量,特对《南京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进行修订。现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
南京大学
二○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南京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
就读于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学科、专业,且硕士中期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要求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中期考核结果为“优良”,学风端正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三)跨学科(一级)选择博士专业的硕士生,除完成公共课及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拟申报博士专业学术学位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学位课程成绩优秀。
(四)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得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三方协议签署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才能获得硕博连读遴选资格。
(五)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时须已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六)在硕士学习阶段受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或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硕士生不得参加遴选。
三、推荐流程
(一)各院系研究制定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的明确标准,经院系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二)各院系在完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后,确定具备硕博连读遴选资格 名单。
(三)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该导师名单须在研究生院最新公布的博士招生目录上)同意后需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四)各院系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大学攻读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字发〔2018〕156号)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学术规范、课程学习、科研进展等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包括院系推荐人员汇总表、各推荐学生硕士阶段成绩单和每位学生的硕博连读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各院系拟推荐硕博连读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课程学习、拟申请导师意见、所在院系意见),将符合培养环节要求,且申请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学位硕士生名单反馈院系,同时此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附则
本办法经2020年6月2日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南字发〔2019〕140号)同时废止。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研究生院负责最终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