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1年3月学位评定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研究生:3月10日前,完成答辩、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院系:3月12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1-01-26 浏览次数:4120
各院系:
2021年3月学位评定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研究生:3月10日前,完成答辩、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院系:3月12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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